文章出處: 台灣法律網

文 / 吳鵑夢

立法委員王世堅日前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中談到,雖然去年台灣經濟成長率達到7.37%,人均GDP今年將來到4萬美元,但很多百姓的感受是「看得到吃不到」,即使電子零組件、資通產品表現亮眼,但我國的金屬機械、化學、食品等傳統產業,卻持續下滑。他要求財政部要交代賦稅署,對於表現良好的公司,不要動不動就去查稅騷擾。

這令人想起HANG TEN、 GIORDANO、 bossini 、BaLeNo 4家知名港商服飾連鎖店的稅務案件。當年因為稅務認知不同,被國稅局以「逃漏稅」名義裁定需補稅及罰鍰逾5億新台幣,4家公司皆向行政法院打救濟官司。但眾所皆知,行政法院乃敗訴法院,想當然耳,全部以敗訴收場。HANG TEN表示,問題出在公司和稅務部門對於營業稅認定的計算方式不同,但所採取方式對政府稅收沒有影響,納稅金額一毫不少,對於法院判決感到委屈。而GIORDANO則指出其經營模式在香港或其他地區皆行之有年,對該判決非常不服,認為阻礙了國際企業的經營模式。行政法院法官常因不懂稅法,以稅務機關說詞為裁判依據,加上長期稅法不完備,讓國稅局得以課處數倍天價罰款,此舉是外資眼中「無限大的投資風險」,國內外許多廠商也因此成為稅災戶。

另外,王委員也提到:根據去年一項大型的國際調查,在227個國家與地區當中,台灣的生育率竟然是最低的,平均每位女性只生0.87位小朋友。少子化已經是台灣的國安問題了,建議婦女產後在月子中心的支出,應該能被認列為醫療及生育費的列舉扣除額。

如同去年曾報載,一名女法官在某診所做人工生殖手術求子,報稅時將這筆花費列入「列舉扣除額」的醫藥及生育費減稅,卻被國稅局打回票,理由是該診所非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官司打6年敗訴。案件經過報導之後,引起立法委員及婦女團體對現行生育政策的關注,迫使財政部修法為:若在「政府補助的人工生殖特約機構」接受療程,只要有經過補助核准,就可以把自費部分列入「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裡。相信,坐月子中心的費用,不久的將來也能夠列為扣除額。該名女法官表示:感謝個人訴訟能獲得重視,也讓政府有重新檢討政策的機會,自己雖然「用不到了」,但希望其他不孕症家庭,未來可以減少支出,自己的訴訟敗訴,但或許用了另一種方式,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政府機關本就該為民服務,各部會理應互相配合,制定有利人民的政策,而不是抱持著「我是老大」的想法,一句「依法行政」,無視百姓的痛苦。與時俱進,該改就改,這樣人民才能夠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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