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 台灣法律網

文 / 李勇誠

如果有一天,你收到一張天價的稅單,卻發現這張稅單沒有經過稅務員查稅,不調查事實、只花 24 小時抄襲出來的假稅單,竟然還可以在「臺灣的行政法院」,當作「稅案」,玩了30年之久,甚至多年來備受國際矚目,你還能相信這個國家的法治嗎?

媒體報導【一針見血,拆穿臺灣逾30年 『稅務假案』!】令筆者訝異,這不只是法律之爭,而是少數違法官員的濫權,因為根本不是基層稅務員的「查稅」而開的稅單,根本是臺灣一則超級荒謬的稅案!裡面藏著幾顆極其具體的「老鼠屎」,如果不揪出來,每一個台灣人都可能成為下一個犧牲品。

作者陳志龍教授分析,系爭的稅務案件,全然沒有為查稅,沒有為任何的稅務調查。況且,台北市國稅局掌管綜合所得稅,是審查二科;至於審查三科,是貨物稅的審查。而讓審查三科來審查所得稅案,根本就是違法亂紀的惡行。筆者認為這就像是請外科醫生來幫人接生,專業完全不對口。這種違法亂紀的安排,從一開始就預告了這是一場「政治獵巫」而非「依法行政」。

陳志龍教授分析太極門假案是羅織入罪及羅織入稅的假案。司法被當作傀儡戲與小丑般戲耍!太極門假案,是自始無效 的案子。並呼籲,當今財政部長,應該以捍衛臺灣財稅基本系統的「系統正義」為己任,勇敢出來解決,即出來「平反」,撥亂反正,讓國家財稅系統,重新步入正軌。

紙包不住火,假的真不了,所幸30年的假案陳志龍教授,找到「第一手事實史料」,太極門假案,源頭是由廖正豪介入調查局的人脈,並由史越生與簡禎壽等人,依據調查局資料所製造出的「假稅單」。筆者以為這種不查稅只抄調查局未經司法判決求證的稿,淪為「業外指揮、指示」的查稅方式,完全踐踏了納稅者權利。沒有去查稅「行政法院」跟著起舞,根本被「史越生」、「簡禎壽」二個人,耍的團團轉。

陳志龍教授提到的「假案」,最令民眾恐懼的是,政府明知錯了,卻還要「錯到底」。當行政院、監察院都已經認定這是有瑕疵的案件時,稅務與執行單位依然故我。筆者曾聽過前外交官呂大使曾分享,政府應該有勇氣去面對過去的錯誤,並且如何去調整錯誤且不能忘記。他以過去法國黃背心運動表示,黃背心運動,源於法國政府想要增加燃料稅,相對民眾每個月得多付2、300歐元,對某些法國人而言,這相當於他們一個禮拜的生活費。僵持了1年多後,馬克宏總統公開承認錯誤並撤案,呂大使高度讚賞這種高尚的情操和政治智慧,他並期待台灣能有更多的公平正義,讓人民可以抬頭挺胸地告訴國際社會,台灣真的是國際社會優質的合作夥伴。

筆者希望政府敢於面對這幾顆「老鼠屎」造成的遺毒。唯有揪出這些潛藏在體制內的毒瘤,落實《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主動撤銷這張「假稅單」,台灣的法治才有一絲重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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