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 台灣法律網
文 / 陳佳佳
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於2029/5/11登場 ,全球頂尖專家跨海來臺,引領國家人權制度深度對話,看似振奮人心,但只要觀看會議結論性意見,就讓人扼腕,學者批評:公平審判權、法官迴避制度以及行政法院的體制缺陷隻字未提表達深切憂慮。
筆者在YT頻道看到新興宗教研究中心(CESNUR)理事長、義大利社會宗教學家暨《寒冬》雜誌總編輯Massimo Introvigne,對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提出觀察表示,民間團體提交的影子報告內容詳實、論據確鑿,直指數十年來根深蒂固的體制沉疴:其中,已歷時三十載的太極門案,更被反覆援引為這類系統性潰敗的典型案例。尤其被武器化的稅務手段、失靈的救濟機制、對涉嫌欠稅者實施的不符比例原則限制出境處分、針對心靈修行團體的行政歧視,以及在行政法院中幾近奢求的正義。
按結論性意見第 123 段雖觸及宗教或信仰自由,但其著墨之處在於因良心拒絕服兵役以及宗教活動中的隱私保護,對於國家長期透過稅務手段干預心靈修行團體,乃至台灣歷史上斑斑可考的迫害與騷擾——而太極門案正是其中最嚴重的惡例——卻完全隻字未提。第 127 段雖探討了司法獨立,卻未觸及台灣行政法院具體的結構性缺陷,人權
被踐踏,他們亦特別強調了將宗教敬師禮誤定為應稅收入的錯誤做法;此種行徑在歐洲亦有先例,而歐洲人權法院已屢次做出判決,反對對少數宗教團體實施歧視性課稅。
台灣在國家干預宗教與心靈團體方面有著斑斑可考的歷史,從 1950 和 1960 年代對一貫道的打壓,到 1974 至 1986 年間對新約教會錫安山社群的迫害。自 1990 年代中期以來,數個心靈修行團體皆面臨行政歧視,且往往是透過稅務手段進行。太極門案揭露了審查程序本應正視的深層結構性問題:缺乏實效的救濟制度、行政權的濫用、司法監督的缺位,以及未能將兩公約一以貫之地落實於所有訴訟領域之中。
Massimo Introvigne更呼籲兩公約必須全面落實,而非選擇性適用。筆者認為,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花掉一千多萬元的預算,民團建議的核心問題,未能獲得回應,實非全民之福,期盼政府真正落實兩公約,才能提升台灣民主與人權。
(如有侵權請通知我們,會立即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