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 台灣法律網

文 / 李靖誠

這幾天看到新聞,政府統計,今年前五個月證交稅就收了 2,487 億,大家都說股市熱絡,國庫賺飽飽。筆者看著新聞,心裡卻五味雜陳:這些稅金沒有什麼稽徵成本是好收了,但我們這些中小企業主和老百姓,什麼時候才能擺脫那些苛捐雜費的「緊箍咒」?

說實話,證交稅規範透明、計算自動,稽徵成本幾乎是零,政府收得輕鬆,我們納稅人繳得也明明白白。這證實了一件事:只要稅制透明、公平,人民是願意配合的。

雖然《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已於5 月 22 日起正式生效上路。但反觀我們平常生活,印花稅、貨物稅,這些疊床架屋,八、九幾十年前留下來的制度,只是為了收稅而收,當年的奢侈品,早已是現在的必需品,根本不合時宜,成了變相的「苛捐雜稅」。

更離譜的是,財政部每年編列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金」,這種獎金制度不廢除,只會讓第一線人員為了業績,擴張行政解釋,硬是要中小企業多少繳一點我們繳稅,是為了讓國家運作更好,而不是為了養大貪婪的稅官,讓一些本不該存在的「誘因」成為苛稅的動力。

我相信作為中小企業主,我們不怕繳稅,但我們怕的是「無所適從」。法律寫得清清楚楚,最後卻敗給了一紙充滿模糊空間的「解釋函令」。那種「不知道哪天會被找麻煩」的恐懼。稅務條文外,還有那一堆解釋不清的行政函令,這是不負責任的態度,而是手握行政裁量權無限放大。稅務官員的一念之間,就能決定一家企業是倒閉還是存續。這種不透明的裁量空間,造成了多少冤稅?又讓多少老實做生意的人,每天提心吊膽,活在被找麻煩的恐懼中?

證交稅已經給政府上了一堂課:稽徵成本低、透明化,才是現代稅制該有的樣子。政府稅收飽飽,更應該把這些證交稅帶來的豐沛財源,真正用於民生:去照顧長照、減輕年輕人育兒負擔、協助中小企業升級,這才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我期待的不是國庫數字又破了什麼紀錄,而是看到政府有勇氣廢除不合理的苛捐雜稅, 徹底取消缺乏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這才是真正把「公平」還給我們,這才是我們這些小市民心中,真正進步的國家。還給我們一個簡單、公平的租稅環境。這不僅是治理的進步,更是台灣納稅人最卑微、也最深切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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