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 台灣法律網

文 / 許忠林

有一種苦,是公權力的冷酷無情,百姓飽受欺凌,含冤莫名。有一種痛,是難以理解的思考邏輯,情理法都派不上用場,只能任人宰割的無奈。

『當政府找不到土地,卻找得到納稅人』,斗大的標題,訴說著多少的辛酸與淚水,一個耄耋老人,滿九十歲的高齡,曾經是監察委員的林秋山,在悲憤莫名的情形下投書媒體,訴說那荒謬不堪的稅務荒謬劇。他顫抖著雙手,念及自身遭遇之不公,表示若此種行政怠惰與傲慢成為常態,國家民主發展將伊於胡底。台灣千萬無權無勢之百姓,又將何以自處?以下是他所提到的兩大荒謬之處。

第一樁荒謬:雲林幽靈地

源頭是,林委員的父親有一筆共有土地,五分之一持分,推算該土地,恐是先祖父時代、甚至百年前之事。歷經日治時期、二戰結束、國民政府遷台,歲月動盪,家族早已遷徙四散。經多方奔走查證,甚至連主管土地的地政事務所人員,面對地籍圖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僅能模糊指出該地早已被他人占用、建築,甚至可能已被私下轉讓。一筆連地政機關都無法精確指出、實質上已無使用權益的「幽靈地」,稅務機關開單的「效率」卻令人咋舌。

第二樁荒謬:士林稅務迷宮

林委員買了士林地區建物本身基地外,還包含周邊五筆共有土地,各有五分之一持分,數十年來有部分成為社區的既成巷道,供公眾無償通行,因此在購入後的漫長歲月裡,均依規「免徵」地價稅。後來委員將其中4號房地以「夫妻贈與」之名義,過戶予妻子。這本是夫妻間單純的產權移轉,但在稅務機關的眼裡,這竟然成為「變更稅制」、提高地價稅額的理由。而且自過戶後,稅捐稽徵處在「完全未通知」的情況下,悄然將4號房地所對應的共有地五分之一持分,在未經上級核定的情況下,從「免稅」改為按「一般土地」稅率課徵。電話詢問,稅務員說是他們的錯誤,甚至主動指導申請退還多年溢繳之稅款。誰知,等到的不是退稅支票,而是一紙冷冰冰的駁回公文。公文推翻先前的承諾,改口稱該土地「遭占用」、「不符免稅規定」。

字裡行間看到血淚斑斑的控訴,感受到委員在公權力迫害下的無助與痛楚。有理說不清,有法竟難平,不是委員的素質不夠,邏輯不清,而是權力的傲慢已大到無以復加。隨著稅災戶一一浮上檯面,人民也漸漸看清一個事實,稅務霸凌的幽靈,一直都在,不曾改變。在國際兩公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施多年後的今天,看到這樣的告白,實在是非常的諷刺。再轉述一小段裡頭的描述…這種「有地找不到,稅單跑不掉」的行政奇觀,不僅是擾民,更是對人民財產權的公然掠奪。…建議有興趣的讀者,花點時間,看一下原稿,真的會有椎心之痛的感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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