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及圖片:台灣新生報
財政部2014到2017年四年累計超徵五千多億,卻拒絕退還人民!超徵是政績?還是惡意查稅的罪行?景氣冷颼颼,國庫大豐收?人民訴求反超徵、廢獎金、撤銷違法稅單、平反稅務冤案,要求返還超徵款及公布超徵明細,未獲得正面回應!今(2018)年5月7日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向總統府、監察院、立法院陳情,抗議財政部違法挪用超徵款,主張超徵還民。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直指「超徵不是稅金,是不法所得。」並整理「超徵10問」,強調不但超徵要還人民,還要追究這種系統性犯罪,人民生存權、財產權,才能獲得憲法保障,國家、人民才有救。

五千億超徵款流向成謎?呆玩郎好騙?
近四年財政部超徵累積五千多億,引起民間「超徵還民」聲浪,但財政部遲遲不願退還,還在5月3日透過媒體發布「五年減債5,109億,每人平均負債少2.2萬」。法稅改革聯盟斥責為說謊,指出自2004年至2017年,財政部總共超徵7,889億,而國債卻從3兆6千億元,攀升到將近5兆4千億,負債哪有減少?國債還越還越多?並質疑財政部公然違法,「國債之舉借及償還本應依預算法為之,然財政部卻藉由項目挪用等方式隱藏國債,躲避監督,嚴重影響國家的進步與發展。」
5月7日民眾三路會師於財政部,怒嗆財政部長許虞哲下台,不要玩弄數據遊戲,捏造績效,騙取獎金,把台灣的法治踩在腳底下。法稅改革聯盟青年陣線以行動劇諷刺財政部說謊不打草稿,一開始說還國債,又說給縣市政府發紅包,現在又說減少舉債,一筆金額三種用途?把台灣人當作「呆玩郎」耍!
「唯有人民掌握自己的未來,做自己的主人,才是落實轉型正義的開始。」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連福隆指出,縱使超徵款是拿來還國債,也須經立法院通過。而今財政部的職權已無限上綱,導致憲法失能、立法失能。面對違憲、違法的瀆職財政部官員,必須由人民加以啟蒙,由人民審判他們。

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強調:不要欺騙,要真實,超徵的錢到哪裡去?原本說補助地方建設,轉變成為還國債、接著又轉變成為短估預算?他指出,若變成預算「短估」,則所有的主計長、財政部長、國庫署、立委等都要負刑事責任。財政部竟又把「超徵=短估」的責任丟給國庫署、丟給大學教授,說是學者的解釋。
陳志龍提出「超徵10問」,讓不肖官員的違法行徑無所遁形。一、超徵是違憲行為,應該要依據法律納稅;二、短估是違憲違法行為;三、超徵違法,司法單位要追究,違法犯罪所得要歸還人民;四、超徵不能變獎金;五、違法放入口袋,是撈子貪汙犯;六、超徵金額變來變去,到底多少?要公布,否則是隱匿犯罪數字;七、超徵是超出法定預算,金額流向,不能一日一騙,前後說詞矛盾,要拿出證據;八、超徵的暗水龍頭流入私人金庫,打開疑似犯罪水庫,人人有責;九、所謂的補助款、獎金款,都是法定預算的話,超徵金額就成為不明的「贓款」;十、超徵還人民是最起碼的條件,其實還要追究這種系統性犯罪,人民生存權、財產權,才能獲得憲法保障,國家、人民才有救。

輔仁大學企管系兼任助理教授魏賜聰剖析稅收超徵背後的嚴重問題,指財政部聲稱「五年減債5,109億」根本是謊言!根據政府的統計資料顯示,從1987年到2017年共31個年度,只有1998、1999兩個年度中央債務是減少,其他29個年度都是債務增加。「財政管理已經有系統性問題,年年超徵,債務不降反升。」不斷超徵又舉債,如同兩把利刃傷害人民,讓人質疑國庫的錢流到哪裡?更造成債留子孫的世代不正義。魏賜聰並引用其他各項指標,揭開超徵背後政府不敢說的秘密,如:近幾年聯合國公布最新的《世界投資報告》指出,台灣吸引外資的排名,在亞洲逐步倒退,投資金額只有越南的三分之一、菲律賓的二分之一,而薪資更倒退17年,資金連續30季淨流出,金額高達10.6兆。此外,2017年新增936萬件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全台灣2,300萬人平均10人就有4人遭強制執行,顯示稅災氾濫,哀鴻遍野!
今年5月6日立委郭正亮針對稅捐稽徵法第24條及第39條提出質詢,並督促財政部長許虞哲盡速修法。郭正亮指出,2013年曾有國際人權專家來台,檢視台灣履行人權兩公約的實際情況,發現2011年台灣竟有一萬八千人因為稅賦理由被限制出境!他指出,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個人只要是欠繳稅100萬以上,營利事業是200萬以上,就有可能被限制出境。」許虞哲解釋,財政部在實際執行已調整限制出境金額,郭正亮直接打臉,實務執行面已與法規不符,但規定的條文為什麼沒有修正?
在美國提起訴訟,只要手續費60塊美金;反觀台灣,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納稅人繳納稅額半數或提供相當擔保者,可列為提起訴願暫緩執行的要件。許虞哲坦承「假如沒有繳納1/2或提供擔保,就會移送執行。」(註:執行,意指強制執行,使用國家強制力將人民的財產查封、拍賣,扣薪水甚至管收、拘提或限制出境)郭正亮驚呼,「憲法規定,訴願是基本人權。」並怒斥,全世界沒人這樣做的!人民就是沒有錢繳稅,或者認為有曲解,才要提出訴願!(稅單是否合法尚未定案,)卻要先繳一半當擔保;不然就要訴諸執行,哪有這樣的法!?
還國債,依法都是用法定預算;而超徵,則是超過法定預算的部分,跟還國債根本無關,一碼歸一碼,不可胡亂搪塞。種種跡象,暴露財政部超越法律、不受立法院監督,還任意把手伸進國庫?台灣人能夠容忍國庫大水池,變成財政部的小金庫? 5月7日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向總統府陳情抗議財政部違法挪用超徵款,並主張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勿枉勿縱,呼籲勿袒護違法犯罪之官員,否則即為共犯,應受法律制裁並遭人民唾棄。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人民陳情科萬科長代表接受陳情書。
監委與青年對話
監察委員張武修接受志工陳情,並與青年代表們有一番對話。在聽完志工陳述蔡英文、賴清德、朱立倫亦曾表示超徵還民之後,張武修也表示,超徵就要還給人民。並強調透明跟效率是監察院的職責,會詳細研究慎重處理此議題,相信監察院應該要回應聯盟的努力。
志工指出,依預算法第59條規定「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及第13條「政府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其預算。」之規定,經立法院審查通過才能據以執行。
志工黃同學是醫學院大一的學生,談到國稅局行政權獨大,造成很多稅務冤案,立委盧秀燕就曾質詢:「財政超徵若是因為經濟景氣好,人民收入及財產增多而多繳稅,那固然值得賀喜;但若是因為透過查稅手段而得,那就是惡意查稅。」請監委調查超徵的來源。
看到這麼多年輕人為自己的未來努力,張武修表示很高興,鼓勵大家不要喪失信心。張武修也在FB上留言:「A day is a day!」「10點來了十四位代表,而且是學生代表,其中一位學生才大一,念公共衛生學系,仔細問才知道是台北醫大的學生,為什麼她才18歲就對政府稅收的管理有那麼清楚的了解?況且他們關切國家財政不容易之下,年輕人收入不高,而政府某些部門卻亂花錢,並且經常黑箱作業?」「這些年輕人像自己的小孩一般,擔心家長會不會胡亂花錢?沒有妥善經營管理財務而讓他們沒有好的就學成長的機會?」張武修指出,「政府就是要透明才會有效率,謝謝這些年輕人來監察院陳情,大人們應該怎麼作呢?」

各黨派立委接受陳情
青年向各黨派立委遞交陳情書,包括盧秀燕、顏寬恆、黃國昌、郭正亮、江永昌等五位立委接受陳情。
盧秀燕立委辦公室主任江志揚代表接受陳情書並指出,希望超徵可以退還人民的民眾相當多,但許虞哲一直閃躲超徵的議題,江志揚覺得很奇怪,部長對於人民的抗爭怎麼會聽不到?並表示,這是每個人辛苦工作所得的納稅錢,超徵不退還給人民是很不合理的。對於法稅改革聯盟的訴求深表支持,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努力,形成一股力量。
顏寬恆立委辦公室主任許國勝代表接受陳情書後表示,稅務獎勵金並無法源依據,財委會在審查預算時必須嚴格把關,政府超徵的來源及數據金額應明確交代,至於超徵用途更應審慎並將其法制化。許國勝強調,制度的推動必須符合公平及人性化,政治人物也應肩負起相對的責任。
超徵還民天經地義–生命、自由、財產是人類不可剝奪的天賦人權。「租稅」是政府運用國家公權力,對人民財產的剝奪,必須遵守法令,官員不可不慎,人民不可不知。有超收的部分,取之於民,當然應該要還給人民,以遵守政府與人民之間的契約關係。
超徵還民理所當然–政府預算計畫必須非常精確,要徵收的稅額已經達到預期目標,超出計畫之外、多徵收的每一分錢,都是人民辛苦的血汗錢,既然是超額徵收,理所當然要退還給納稅人!
超徵還民於法有據–任何人的財產都受憲法第15條明文保障,不得剝奪;憲法第19條租稅法定主義,政府「依法」課稅的時候,人民才有「依法」繳稅的義務。徵收超出預算額度的稅捐就是超徵,人民沒有繳納的義務,政府更應本於誠信,依法退還。
據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教授研究顯示,每發放一元的盈餘給人民,會額外帶來0.8元的消費。其所帶動的經濟效益,是所發放金額的數倍。
2008年,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帶動黨團推動「全民退稅、弱勢補助」方案,主張近兩年稅收超徵,應退還人民。並指出「不一定要借錢來退稅,去年及前年稅收都有超徵,應該有錢做一次性的退稅。」
當時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表示「與其讓政府浪費錢助長通膨,不如退稅」、「財政赤字不能當作反對退稅的藉口」。
法稅改革運動遍及全國,呼籲超徵還民。全國共7,860位村里長,已有超過7,260位、92%以上完成連署;並有12位縣市正副首長與超過1,000位立委、各縣市議長、副議長、縣市議員、鄉鎮區長等各級首長及各級民意代表參與,超越黨派一起連署共同推動「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為國家、為人民創造福祉,打造安全、安定、祥和的社會。民主國家,主權在民,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希望政府遵守國家憲法及國際人權兩公約,保障人權,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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