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yahoo論壇

方正益(自由撰稿人 )

全台進入防疫第三級警戒,確診數字不斷增加。為了防疫,地方政府要求強力取締未戴口罩的違規行為;傳出有警局因此祭出重賞,舉發三件未戴口罩案可記一支嘉獎。這件事很快在網上掀起討論,LINE群組很快收到梗圖,嘲諷「我開口罩罰單升巡佐」,表達基層員警的無奈。

路上人人警惕,在家如何?有媒體報導,男子在住家一樓吃飯、看電視,當時沒有其他客人在場,一名警察和衛生所人員掃街時經過,竟敲門直接開出一張「營業場所未戴口罩」的罰單,讓他相當錯愕。高雄市衛生局則解釋,下午三點按常理是營業時段,營業場所未戴口罩即是觸法。

行政單位執法的本意是為了保護人民,然卻惹來民怨,原因何在?是獎勵惹的禍嗎?

就以法務部和財政部來說,每年編列上億元沒有法源依據的預算,重賞之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每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都大幅度成長。統計資料顯示,民國90年為190萬件,108年暴增到1104萬件,109年更高達1431萬件,19年來竟暴增7.53倍?

新冠疫情已經夠讓人恐慌,確診者足跡公布後,深怕自己跟確診者重疊,距離感出來了,也顛覆過去人與人的關係。人民的生活已經很辛苦了,行政單位的執行又造成民怨,是在製造另一種恐慌嗎?呼籲廢除各種獎勵制度,讓人民與執法者不要被利益扭曲,才是全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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