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遠見華人 菁英論壇

文 / 張清塗

2013年起,聯合國將3月1日設定為「零歧視日」(Zero Discrimination Day) 。期待每個人都享有完整權利,有尊嚴的生活,無論年齡、性別、身份、性取向、身障、種族、信仰、語言、健康、國籍、經濟狀況、移民等,都有免遭歧視的權利。

在《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第二條深入強調:「人人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的精神都是一致的。 

其實,我國憲法對人民身體之自由、遷徙之自由都有明文保障。對執法官員卻常常犯了一個醬缸文化所留下的遺毒,沒有隨著民主法治而成長。

民主自由其實不只是擁有選舉權,其他的法律仍有待改善,如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漏洞百出根本是一部保障官員的惡法。

官員對人民的歧視 

律師陳長文不滿自家住宅被依營業用課了15年冤枉稅,打行政官司,最後還促成修法。稅捐稽徵法2021年底在立法院三讀修正後,雖將民眾溢繳稅款退稅請求權期限由5年延長為10年,但也調整「陳長文條款」,將政府錯徵稅款退稅請求權期限由無期限縮為15年,引發政府卸責爭議。立法院法制局也認為不妥。本來是政府課稅錯誤,等於侵犯到人民的財產權。這也是官員對人民的歧視。 

現代人被歧視的事實

重男輕女也是女性被歧視的事實,如女性取名字時:招弟、罔腰、罔市、罔撿等等皆是。山地人以前被歧視為蕃仔現在被稱之為原住民。外勞也是被歧視,但現在被稱之為外籍移工。

歷史名人被歧視的故事

只因為窮而被歧視,張儀生於前373年。張儀是魏國王族支庶子弟,和蘇秦同為鬼谷子的徒弟。張儀學成之後遊說諸侯,任楚國相國昭陽的門下客。曾經同楚國的相國共飲。後來楚相丟了一塊璧(相傳為和氏璧),楚相下人認為張儀「儀貧無行」,必是張儀所為,打了他數百下。張儀不服,楚相放了他。

張儀之妻子悲憤道:「你要是不讀書、不遊說諸侯,怎麼會受到這樣的侮辱?」張儀對著他妻子說:「你看看我的舌頭還在不在?」其妻笑道:「還在。」張儀說:「這樣就夠了。」後來秦國重用張儀,勸說各國幫助秦國進攻其它的弱國,史稱『連橫』。與蘇秦的『合縱聯盟』,兼佩六國相印,同時出名。 

被稱為法稅228的太極門案件中,我們看到政府官員一再以刑事、稅務的手段,侵害太極門師徒人性尊嚴、剝奪人身自由。

義大利宗教學家馬西莫・內特羅維尼(Massimo Introvigne):國際上政府經常透過課稅手段迫害宗教自由,而太極門案中,國稅局雖聲稱1992(民國81)年度的案子上訴期限已過,但當判決違反公平正義時,永遠都可被修正,根本沒有所謂「上訴期限」,這是原則的問題。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指出,台灣的法稅制度,最大問題就是嚴重侵犯人權,甚至成為國家設立的補鼠器來陷害人民,台灣要走轉型正義,就要把惡法全部除掉!譬如稅務救濟人民提訴願要先繳稅額的1/3,否則就會被強制執行,而一旦執行署強制拍賣了,就是斷了人民的頭,等於是不給人民訴願的機會,他表示,假如立法機關真正有功能的話,就應該把惡法修掉! 

今天我們呼應「聯合國零歧視日」,從個人的修為做起,不要有階級、貧富、男女、種族的歧視,天生萬物一律平等;為官者不可有高人一等的狹隘思想,尤其牽涉到人民權益時,在無確實證據前,應以無罪推論,保持公平公正的立場,這才是零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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