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YAHOO新聞

徐鈺晴/教育人員

促轉會在4月30日發表成果並於5月底任期屆滿,而促轉會其宗旨是「促進轉型正義及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促轉會的任務告一段落,但轉型正義及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在現今的台灣有真正的改變嗎?

台灣史上的228事件是人民的傷痛,是眾所皆知的案件,但是台灣人民知道被專家學者稱為法稅228的太極門案件嗎?而當時違法偵辦這個案件的侯寬仁檢察官不但沒有被懲處還節節升官,明顯是官官相護!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教授曾在媒體發表,升官的侯寬仁在法醫所當所長提出因為鑑定問題,侯寬仁要把法醫研究所改名叫做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等於把研究所升一個等級後,把所有刑事鑒定全部包進來,這跟過去在辦太極門案有沒有相似?例如,斷水斷電,不是屬於檢察官職權的,他也發函給各縣市機關說你要給我斷水斷電。更麻煩的是,這個司法研究院,利用這個組織法的規定,自己明文說這個研究院也可以複鑑、覆審,這嚴重性就是未來公的機關的鑑定都在這裡做,他就會傾向檢察官,因為他們同一個體系,如果對這有不服,你再送,等於是他自己再自行審查一次,自審自鑑,那還有辦法去挑戰他嗎?

台灣陪審團協會副理事長暨經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張靜也發表,從法律角度指出,上法是法心,中法是法罪,下法是法異。上法法心,是指好的法律,讓人民心中有良心,願意自動來遵守這個法律; 中法法罪,是指法律是用來制裁犯罪; 下法法異,是指最下流的法律是拿來整肅異己用的,張靜痛陳,當法律成為整肅異己、誅殺政體工具的時候,台灣未來要怎麼走?我非常憂心台灣未來的走向。大家都知道我的案例,我的案例彰顯的就是法律成為執政者整肅異己的工具,與當初政府整肅太極門是沒有差別的。

兩位學者所提出的觀點皆指出政府行政官員若沒有遵守法律依據而為所欲為,最大受害者都是善良的人民,促轉會雖然已階段性任務完成,但轉型正義的推動還是要持續不中斷,而政府執行的官員必須具備勇氣與良心來行使自己職權來為人民服務,實現以民為主以法為規落實民主憲正自由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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