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羽西/台北報導】台灣自解嚴後,政府試圖將過去威權時期的制度及錯誤逐步導正,以「轉型正義」針對過去國家所犯錯誤,還原真相、賠償、究責,期歷史錯誤不再重演。7月13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法稅改革聯盟、動腦雜誌等民團在臺灣大學應用力學館國際會議廳舉辦論壇。邀請專家學者以太極門案件為例,檢視後威權時代我國信仰自由權之落實,俾符合世界人權宣言及兩公約所保障之宗教信仰自由權。

圖說:7月13日在臺灣大學應用力學館國際會議廳舉辦「後威權時代檢視我國信仰自由權之落實」論壇。專家學者以太極門案件為例,提出建言。

國際心靈人權組織Soteria International卡蜜莉亞·瑪琳捎來影片表示,2007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太極門無詐欺、無欠稅。但國稅局仍持續違法課稅,甚至轉交行政執行署非法查封和拍賣;2009年所有被告均獲得冤獄賠償,監察院更將此案列為台灣人權保障重要指標案件之一。她研究提出,此案帶有成見的指控及對證據的漠視、不當的調查、忽視真相而捏造事實、不尊重無罪推定的原則,以及系統性地洩露有關太極門案件的偏激訊息。她觀察到,此案清楚顯示國家系統內的濫用行為。太極門案是一個涉及原則、正義和宗教自由的案件。歷史上一直都有用個人財務問題,甚至刑事指控的方式包裝迫害和歧視。

主持人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特聘教授黃俊杰指出,本案涉及宗教人權及平等對待之重要議題,政府機關違反稅捐中立,曲解稅捐法令而致不平等待遇。太極門弟子在師父的教導下對愛與和平、良心的堅持,心力、體力、財力無償的付出,長期在國內外奔波,無私地奉獻,是典型的文化信仰宗教團體的本質內涵,國家各機關應給予必要的協助。希望政府以文化宗教信仰團體被破壞來看待太極門案,歸還違法拍賣收歸國有的修行土地。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系暨公共事務研究所合聘教授/前考試院考試委員黃錦堂表示,太極門走過稅務冤案,成就整個武術團體、宗教界人權和稅捐的公平正義,在國際上具舉足輕重代表性的團體。民國80、82到85年度稅單都更正為零了,同樣事實案件為什麼獨留81年度?從85年到現在每年也都沒有課稅。善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行政機關可以撤銷違法的行政處分,直接針對法務部或是更上級做成決定再交由財政部、國稅局等機關依法完成最終的決定,從行政和政治面解決。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張永明指出,所有法律有關請求權或權力行使都有時效,救濟也是有時效,才能確定下來。太極門案有受到制度僵化的不利影響,對於太極門長期的堅持表示敬佩,會繼續發揮影響力支持。

淡江大學外交系教授張家麟表示,太極門案牽涉到法學與宗教迫害兩層面。在宗教稅法中供養師父免稅,明明同性質的案子都沒事,為何太極門有事?太極門案至今無解,主要問題在恐龍法官、恐龍檢察官、恐龍國稅局官員,是國家司法暴力的問題。

中華道統聯盟主席林均霖指出,宗教掃黑已經讓宗教污名化,宗教有穩定社會、安定民心的功能,信徒崇拜師父進而供養。任何事都有因果業報,要秉持天地法理做事,當時侯寬仁檢察官開了不當的稅單,現在還能升官發財!太極門事件,檢調在宗教的立場找不到錯誤,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以稅法、斂財的可能先收押、執行再說。太極門遭受不白之冤,應在司法的立場上有所改革,法官要有良知定見,不能只是有疑慮就收押。太極門承受無辜迫害,媒體應多加報導。媒體過去遭司法檢調違法濫用,應從兩方面改革,一、司法執行應更符合人性;二、針對不確定案件,給人民喘息時間,不該以矯正過度的態度執行。
輔仁大學助理教授魏賜聰表示,太極門案原本就是無中生有的假案,本質上就是師徒的敬師禮(紅包)是贈與或詐欺?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就可以立即解決太極門被財稅違法迫害事件。去年全台詐欺犯罪財損高達新台幣73億元,創歷史新高,從太極門案件長達27年抽絲剝繭發現,政府是最大的詐騙集團,太極門被詐騙國家隊詐騙,這個國家隊包括:法務部侯寬仁檢察官、台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財政部、行政法院、行政執行署等六大詐欺犯,唯相關政府權責機關還在顢頇大睡!繼續詐欺人民!他提出十一項質問、三項指控,期盼相關官員就地睡醒,停止詐欺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