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台灣法律網
文 / 陳妍熙
一齣取材自真人真事的諷刺喜劇「假如我是真的」,男主角為了愛情戲劇性地冒充高官兒子,最後東窗事發,只能以悲劇收場。然而,現實中,假戲真做的套路,在某特定的機關裡習以為常,令人匪夷所思。明明沒有價值的股票,硬要苛課天價稅單,叫人情何以堪。
神秘的「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簡稱耀管會)」, 1950年代資產僅244萬餘元,2022年底的資產淨值竟高達722億元,堪稱另類台灣奇蹟,不過70年來,民股股東一毛錢股利也拿不到,手上股票不能交易宛如廢紙,更扯的是,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曾向其中一位在台股東配偶江偉麗、徵收高達近500萬元的遺產稅。
假如股票可以交易買賣那沒話說,偏偏70年來宛如廢紙連股利都沒有的股票,國稅局居然還認帳,這就讓人不敢苟同。近500萬絕不是個小數目,怎忍心加諸市井小民身上,要打行政訴訟官司,一般人想到都怕,更何況勝訴率不到10%。非不得已,相信江小姐也不願對簿公堂,如今,會走到訴訟,可想而知是經過多少天人交戰的過程,免不了的斡旋、納悶與提問。一堆有名無實的股票,差點惹出難以回復的災難,若當事人地下有知,應該也會惶惶不安吧!
還好,行政法官明察秋毫,判決國稅局敗訴,還給民眾一個公道。許多稅災戶就沒這麼幸運了,張冠李戴者有之,偏頗敷衍者亦不在少數,聽過黃文皇,李泳賢,簡永松的例子一定明瞭,法官的天平對告訴人的影響。
假如,國稅局能公平合理地看待每個個案,假如,國稅局稍有一點同理心,假如稅災戶的心聲都能受到重視,進而催促正義的伸張,太多的假如,都是合理且該努力落實的方向。
電影裡男主角為自己的欺騙行為付出代價,也有警惕著世人腳踏實地的意味,可是國稅局從來不用為自己的錯誤或惡意逼稅負責。一宗賦稅人權大戲,看到法官的意識覺醒,人民的權力爭取,待加強的是稅務員的法稅教育。電影值得警惕,稅員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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