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台灣法律網

文 / 林誠一

冷風咻咻的夜晚,凱達格蘭大道上,萬機閃耀,點點燈明,隨著旋律,唱出感動悲情。舞台上被捲入1971年的「臺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的陳欽生講述那不堪的經歷,連續三天,不吃不喝不拉不睡,被打到吐血後,還要把血舔乾淨,在此情況下,不想寫自白都難。可是當時連爆炸案都不曉得的他,要怎麼寫啊!最後被判處死刑,而入獄的唯一證據就是那憑空想像的自白…。

有句話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或許是因為陳欽生常到台南美國新聞處閱讀英文出版刊物,而遭此橫禍。莫須有的指控似乎不會因為時代的變遷而改變,12月19日幾千人在凱道上也是為了27年前的一個莫須有的烏龍案件。同樣的事實,居然被依詐欺與逃漏稅同時起訴,與其說檢察官的邏輯有問題,不如說檢察官的陰險與狡詐。檢察官大概也料到詐欺罪不會成立,於是找來稅務員捏造與作偽證,讓被告在刑事判決三審都是無罪無稅的情況下,依然要為行政訴訟而奔波。

6個年度的稅單,有5個年度最高行政法院都判決國稅局敗訴,國稅局也主動將稅單更正為零,獨獨81年度國稅局認為行政法院已經判決確定不願更正為零。由於81年度的判決是在刑事判決之前,後來的最高行政法院也認為81年度判決雖然在刑事判決前已經結案,但因未審酌刑事判決結果,是有問題的判決,要國稅局依據其他年度的判決結果,重新認定並更正。無視同樣的事實,居然有不同認定的矛盾,國稅局就是不願意承認錯誤並更正稅單,而導致太極門苗栗山區的土地被行政執行署在拍賣不成情況下收歸國有。

27年來太極門無時無刻不為這不實的稅單陳情奔走,遊行,倡議。無奈權力的傲慢已無限上綱,行政凌駕司法稅法之上,甚至霸凌一府五院,一張本不該有的稅單,一直凌遲著被害人。經過政黨輪替,官員一輪一輪的更換,誰也不願意再為當初的錯誤,善盡一點應有的職責與努力。

前考試院考試委員、台大政治系暨社會科學院公共事務研究所教授黃錦堂認為,司法是要解決紛爭、追求公平正義。對於太極門案件,從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才是根本,行政處分如有違法,行政機關就可以撤銷,並無限制有沒有確定判決,所以(民國)81年度應該撤銷。多位專家學者也都抱持同樣的論調,大聲地在公眾場合響應與呼籲。

解決太極門案件非常容易,就看稅務官員願不願意。年復一年,不變的主題,發聾振聵的聲音,要人權,要正義,凱道上幾千人聲嘶力竭地吶喊,不知為何總統總是聽不到,有學者曾經調侃:「稅災民眾都已經在總統府正對面抗議了,不知道政府有沒有聽到?如果沒有,有兩種可能,第一是請小英總統去檢查耳朵,第二是可能總統府的牆太厚了,所以小英總統聽不到。」

有道是,裝睡的人叫不醒,也有本書叫「房間裡的大象」隱喻某件雖然明顯卻被集體視而不見。於是幾千人又在凱道上,一次,二次,三次……為同樣的事情遊行,發聲,請願,陳述。

聽陳欽生口述自己的經歷,戚戚之感,溢於言表,了解太極門的故事,理解當事人的悲情與憤慨。希望是最後一次,大家異口同聲,可是,誰也沒把握。不願再提及的白色恐怖,無止境權力的囂張,跋扈,號稱最會溝通政府,卻無法解決容易解決的事,原來這不是法律,稅務,而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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