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 台灣法律網

文 / 羅吉強

我國最近十幾年,財政部幾乎年年超徵千億以上的稅金,最高年超徵紀錄更達到5000多億,全民幾乎沒有不知道的,而專家學者普遍都認為超徵的主因,就是沒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但財政部卻將該筆違法獎金年年編列在預算書裡偷渡,每年立法院表決都成為話題,民進黨在未執政時,一致主張應刪除稅務獎勵金,但執政後卻因感受到超徵的金錢甜頭,居然全體立委開始轉向護航讓稅務獎勵金通過,也更讓人民看清民進黨立委的雙重標準,顯然焦點是在「照顧利益」,而不是照顧百姓。

時任立委的王榮璋當時也為了護航,竟口出謬論,說稅務獎勵金「不是沒法源依據,而是沒法律授權」,但被問到法源何在時,卻啞口無言。沒有法律授權,就是非法,這跟「沒法源依據」的說法,有何不同?想不到無良立委竟為護航違法,胡言亂語,但日後竟也升官,轉為監察委員,當下政治的邏輯,令人咋舌。

現任財政部長莊翠雲在今年立委質詢時表示,稅務獎勵金的法令依據是「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的第七點,以及行政院核定的「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且已經過司法院釋字391號和520號的解釋,都是屬於措施性的法律,形式上與法律相當,因此具有法源。

其實莊部長根本一派胡言,試圖愚弄全民。她所講的「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其實都只是屬於行政命令,國家法規的基本三階層的概念是憲法最高、法律次之,最下階為命令。憲法與法律都須要立委審過三讀,經總統公布實施後才有公信與效力,而命令往往只是行政內規,莊部長答詢所說的兩個要點,都只是行政命令,而她為了怕被拆穿,還特別引用司法院釋字391號和520號來附加解釋。但釋字520號內容是針對政院停建核四廠是否應向立院報告之爭議所作的解釋函,跟稅務獎勵金的法源根本毫不相關,卻穿鑿附會說是稅務獎勵法源的依據,豈不是公然說謊?!而釋字391號則是在解釋預算案法律案的不同,認預算案實質上是一種行政行為,只是因民主憲政的要求,必須由立法機關審議通過,故稱之為措施性法律,當然也不是一般立委通過的明文法律,怎能僅因解釋文出現過措施性法律的用語,硬扯說這兩解釋函就是稅務獎勵金的法源,豈不荒謬!況且釋字391號也提到立法委員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若不贊同時,可就不贊同或不當部分依法定程序請行政院變更,或於審議預算時直接刪減,根本八竿子打不著。但莊部長用這種方式硬拗,根本是公然欺騙不知情的全民!為何甘冒大不諱在立院殿堂說謊護航,居心何在?

事實上,稅務獎勵金過去的真正法源是《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中規定的「稅務及關務人員查稅獎金」,曾賦予稅務及關務人員有權可分領查稅獎金,但因稅務員常為獎金濫權徵稅,人民苦不堪言,爭議不斷,於是2004年時任立委的朱星羽提案經立法院通過廢除,但財政部卻在2008年以內部規定的「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的行政命令來編列國家預算,將稅務獎勵金藏在預算中繼續發放。說穿了,就是財政部自己訂定內規,說多課到稅,自己人就可以多分多少獎金,然後也沒送立院審議,自己就偷偷編預算在預算書,只要偷渡通過就說自己合法了。這種簡單的是非題,恐怕是連小學生也清楚可以分辨的問題,難道自己家裡訂了遊戲規則,就可以要求國庫的錢,按照這樣,分配給自己領嗎?更扯的是,當時民進黨的立委陳瑩就曾指出,稅務獎勵金可說濫發的極為離譜,幾乎人人有獎,連內部裝修、寫聞稿種種與查稅無關的作為,都可以是領獎的理由;前立委黃文玲也指出,依北區國稅局2012年為例,總員額2176人,光上半年的得獎人數就有2141人,「灑錢率」超過98%,財政部明顯巧立名目、濫發獎金;現任台中市長盧秀燕,在立委期間調查發現,超徵稅金有一半以上的錢都來自於惡意查稅,顯然稅務獎勵金就是台灣普遍低經濟又能高額超徵的重要禍首。

因稅務獎勵金的爭議不斷,2018年監察院也曾主動調查財政部的稅務獎勵金問題,並認定有三大缺失:
第一、直接以『獎金』形式發放,產生分配爭議與民眾誤解,有欠妥當。
第二、至今仍未刪除首長的個人獎勵金,財稅機關首長在領法定薪俸外,又領取高額獎勵金,實難說服百姓。
第三、2004年廢除查稅獎金之後幾年,稅務人員領取的『稅務獎勵金』金額暴增,所以各界當然質疑『查稅獎金』廢除後,是改以『稅務獎勵金』的名目發放,認為稅務獎勵金依舊與查稅有關。

最後監察院總結指出,「審計部多次指正稅務獎勵金的發放對象及標準有欠合理」,因此要求行政院及財政部必須儘速檢討改善。

可見稅務獎勵金的問題積弊已久,但財政部食髓知味,依然故我,甚有變本加厲之嫌,以致浮上檯面的稅務冤案不斷。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被要求改革稅務獎勵金時,竟然說沒有稅務獎勵金就不足以養廉,顯然認為稅務員只要沒額外領獎勵金就會貪污,根本暗自汙衊所有公務員的人格與操守,還是暗喻他自己,或是歷任財政首長?話又說回來,有稅務獎勵金就真的可以養廉嗎?稅務員索賄被判刑的新聞過往也數度躍上新聞版面,而未被爆出的還有多少?歷任財政部長,屢屢護航稅務獎勵金,因為領最多的就是財政部長,一個沒有查稅的人,竟然領最多的稅務獎勵金,前財政部長王建煊自白,過往每年都會拿到800~1200萬元不等的查稅獎金,顯然稅務獎勵金已成稅務員甚至是財政部長心中的魔戒,更是台灣濫稅的根源。

值此三黨不過半的立院組合,大聲疾呼在野立委們,應團結廢除沒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稅務員查稅是本職,沒有再發獎金的道理,鼓勵全民一起支持立法委員們,一舉刪除不法稅務獎勵金,2024為台灣人民與賦稅人權開啟全新的局面與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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