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 ETtoday雲論

楊風/海外行銷

清明連假前,校園爆發吹哨者被學校記大過的炎火事件,起因於知名美術學校復興商工的67周年校慶暨師生美展,因優勝者疑似使用AI,後經當事人承認是「錯用」AI輔助,而爆料者與吹哨者於此期間因揭露告發並廣貼社群媒體平台,被學校當局以損毀校譽警告並要求刪文,更引發對吹哨學生以記大過處分,濫用AI取得第一名頭銜的同學被記以小過警告,連知名網紅社長也因風口浪尖時發表對此事件看法而立馬遭到下架命運。

無獨有偶,同樣在三月底,黃國昌委員質詢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有關偵查不公開以及《吹哨者保護法》時,委員表明他曾告發一個弊案,準備非常多且完整證據,結果拖了三年才啟動,但令他驚愕且啞然的是,幾乎每一篇報紙的報導,都說這是前立委黃國昌向北檢告發,對於檢察官知法犯法洩露資料給媒體,檢察總長邢泰釗回應「最讓人痛心疾首」。

對於濫權檢察官,司法體制內慣例幾乎都是官官相護,只要拖延避過追溯期,人民再大的委屈都無處申冤。過去有監察院主動糾正案「法務部被訴涉嫌包庇侯寬仁檢察官違失」,要求懲處侯寬仁,最後卻能拖過追溯期,不但沒有任何懲處,還步步高升,如前監委仉桂美於論壇評訴,官方認定的所謂10年懲戒時效已過,是從86年的 6月算到96年的6月18日,96年6月18日是官方認定的 10年懲戒時效已經過了,可是刑事案件判決出來是96年7月13日,就這麼巧,他(法務部)要隔了一個月、追溯期過了,刑事案件判決正好出來!

而近期發生檢察官縱放郭哲敏案,黃國昌質詢法務部長蔡清祥,「難道想要拖延避過追溯期嗎?」蔡清祥也說出真話,在不違反刑事偵查不公開的情況下,「行政調查依然可以進行」,可見之前侯寬仁逃避懲處,是官官相護。

黃國昌委員曾於去(2023)年發動716大遊行時感嘆指出,《吹哨者保護法》是小英總統上任後召開司改國是會議的結論,但從2017年8月會議結論出爐迄今已逾6年了,修法進度依然是零!

《吹哨者保護法》草案於2019年由行政院提出,規定不得對揭弊者採取不利人事措施,然而此行政院版本於2019年5月立法院初審後,卻一直未二讀三讀,甚至直接躺在立院成了沉睡法案。

回顧當年(2017)轟動一時的「史上最高層級揭弊者」張晉源,其最後卻慘遭永豐金報復,七個職務遭解除,甚且工作不保還遭提告,深陷司法泥淖、抹黑與污名化。

蔡英文總統認肯 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的結論力推《吹哨者保護法》立法,必有其英明睿智的遠見,筆者也深信小英必曾深受其害且明瞭揭弊對公私部門的長遠影響。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於2003年要求各締約國必須建立完善的揭弊者保護法,歐美各先進國家也都在近年陸續建置完整的《吹哨者保護法》來保護勇敢揭弊的吹哨者。

值此「大鬧龍宮」之亂,看似學園內青春孩童事件,但明眼人更知悉,這是一場捍衛吹哨者勇氣的全國事件,以及警訊立院諸公們,莫再怠惰職權,加速三讀通過延宕近七年的《吹哨者保護法》,更再次提醒520將上任的「美德雙全」賴清德總統與蕭美琴副總統,莫忘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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