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茵/台北報導】4月19日《WPN全民公審》直播節目以「拒絕霸凌、平反假案,全民不再沉默」為主題,邀請來賓黃女士及Clare從個人經歷與制度觀察出發,透過多段影片陳述與案例分析,探討台灣法稅問題正逐步演變為對程序正義與民主治理能力的考驗。

節目開場即以具體案例指出,錯誤稅單的影響往往不只是金錢問題,而是直接衝擊無辜人民的家庭與人生!案例中,鍾先生因錯誤稅單遭限制出境長達3100天,錯過子女成長與家庭生活。鍾先生的父親面對高額稅單與強制執行壓力,被脅迫在「變賣資產」與讓兒子「承擔刑責」之間做出選擇。即使鍾先生最終獲得平反並退回誤課稅款,但長期限制出境與家庭生活損失,永遠無法獲得真正補償。這類案例凸顯課稅正確至關重要,若錯誤發生後,制度是否具備及時修正與除錯能力,更是關鍵。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曾指出,租稅課徵必須嚴格依據法律構成要件進行,若在主體、客體或適用法條上出現重大錯誤,甚至由無權限機關作成處分,可能涉及違法課稅問題。被稱為台灣「法稅228」的太極門案歷時30年,被人權與法稅專家視為指標性案例。太極門並非補習班,敬師禮性質已在法院三審判決中確認為贈與,相關課稅基礎的正當性存在重大爭議,特別是81年度稅單在事實調查與法律適用存在問題。黃坤光引用《行政程序法》第111條與第117條指出,有關指標案件太極門假案的稅單處分都是自始無效,應予撤銷。對於具有重大瑕疵或違法的行政處分,行政機關應依法檢討並處理,而非僅以形式修正延續其效力。
前監察委員仉桂美教授指出,國稅局因違反分層負責、跨機關越權且未實質調查,在垂直與水平分工上均有重大職權瑕疵。這種怠於職權且違反平等原則的行政處分,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屬於具備重大明顯瑕疵者,應自始無效,完全不受追訴期或時間經過之限制。
太極門弟子黃女士以自身與家族經歷,說明國家錯誤處分如何長年侵害她的私人生活、親情關係與人生規劃。太極門1219事件的發生,檢調大規模搜索與不實的媒體報導,讓她原本平靜的家庭生活急轉直下。黃女士的家人因誤信不實報導,強烈反對她帶孩子去練功。長達數十年的誤解、壓力與家庭撕裂,成為她難以言盡的傷痛。
美國生技公司研究科學家Clare從公共政策角度指出,民主法治的核心不僅在於政府能否依法行政,更在於能否在錯誤被指出後進行修正。她以美國制度為例,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下,若課稅基礎被否定或認定有重大瑕疵,相關處分依法應即撤銷,行政機關不得選擇。
她表示,太極門案的存在是一種持續存在的「國家制度性不確定」,當國家錯誤未被完全修正,人民將長期承擔風險。
與會來賓強調,平反的意義不只在還原事實,更要確認法律應該是保障人民的底線,而非持續造成傷害的工具。當政府與制度面對錯誤時,是否有能力承認、修正並承擔後果?這正是台灣當前人權與法治最關鍵的信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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