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 台灣法律網
文 / 蘇晨
鬼月剛過,但筆者相信天理昭彰,「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回顧財政部每年編列沒有法源的稅務獎勵金,說是要養廉?但如今營造清廉只是假象,卻活生生上演!
日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爆發位階僅次於正副局長及主任秘書的王姓簡任稽核,涉嫌勾結多名會計師,協助民眾與廠商違法逃稅、避稅,從中收取賄賂。令人咋舌的是,王姓簡任稽核擁有頂級豪宅、名貴豪車,以及上千萬元的巨額現金、禮券。一個人無法隻手遮天,中區國稅局內部一定有共犯結構,請檢調務必調查清楚。原來稅務行政不透明,救濟失靈,就給稅官稽查行政濫權機會,故意刁難,要求業者給付賄款以換取降稅或免罰。
2003年,前立委朱星羽提案將稅務人員查稅獎金全數刪除通過,不分黨派共有立委163人連署支持,他在提案說明時強調,稅務人員非法查稅已造成民怨極深,有些稅務人員為了拿獎金,對民眾的刁難已到令人難以忍受的程度,就連不必課稅的稅項,也要求納稅人補稅。
遺憾的是,2008年財政部卻改以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編列預算,以「作業要點」為標準繼續發放,每年約1.3 億元,至今已十八年超過23億。尤有甚者,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接受質詢,對於自行編列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公然表示,「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
全台幾十萬名公務員,沒有額外獎金的單位比比皆是。然而,財政部獨有的獎金制度真的養廉嗎?
為獎金亂開單連公益律師都遭殃!黃文皇案就發生在中區國稅局,黃律師接受台中地方法院指定為遺產管理人。孰料,冤枉背了本稅加罰鍰共約一億一千兩百萬元稅單,黃文皇向台中地方法院回報,法院請來國稅局、國有財產局的代表協調,開了二次協調會。請立法委員盧秀燕幫忙,找了當時的財政部次長張盛和、中區國稅局局長鄭義和召開協調會。盧秀燕質問財政部官員,「人家律師是公益幫忙,怎麼可以裁罰他?」張盛和解釋:「不罰的話,我們怕他會跟繼承人勾串!」實在令人欲哭無淚。
以往稅務人員及查核人員為了稅務獎勵金,確實存在利用職務之便搜集資料來賺取高額獎金的弊端。國稅局官員曾指出,獎金其實是毒藥。他記得約在2001年實施稅務網路申報,為了推行財政部訂定競賽辦法,結果因為第一名獎金的利誘,竟發生了瀆職的憾事。去年,亦有高雄市民檢舉爺爺逃漏稅,獲得獎金後又被要求歸還,原因即是舉發的資料,是具有稅務人員身分的姑姑所提供。
2009年板橋行政執行處爆發94至96年間,疑似違法要求北區國稅局三重、新莊與中和等稽徵所,將已經協調解決、結案的遺產稅案件,送至板橋行政執行處充作績效詐領獎金,涉及不法取得的績效獎金近百萬元。
看到高級稅官違法貪圖鉅款及時有所聞的執法人員詐領獎金事件,每發生一次,便降低幾分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度。檢調務必嚴查國稅局內部存在的共犯結構,給人民交代。否則公權力的合法性與威信,在人民心中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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