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 台灣法律網

文 / 陳凱曦

近日中區國稅局掌審查大權高官,擁豪宅名車藏巨款,爆發涉貪案件,再次揭開了我國稅務體制長年隱藏的暗角。當徵納雙方權力嚴重傾斜,稅捐稽徵過程若缺乏有效監督,便極易演變成集體腐化的溫床。這絕非單一公務員的個人道德敗壞,而是制度漏洞所引發的結構性犯罪,司法必須徹查到底,給台灣社會一個交代。

對許多納稅人而言,遇到稅務爭議時,求助無門的無力感極為強烈。雖然設有復查、訴願等行政救濟管道,保障民眾權益。但在實際運作中,往往淪為體制內自我護航的橡皮圖章;即便是施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後,標榜輔導納稅人的「納保官」,也常因身分同屬稅務體系,不僅難以發揮獨立監督的效果,更甚成為推波助瀾的加害者。最終民眾被迫在「脅商」下妥協,只能求助於「有門路」的專業人士代為斡旋。當合法的救濟管道走不通,不正當的利益輸送與灰色空間便隨之產生。

過去如「L博士案」等著名爭議事件,同樣發生在稅務稽徵的第一線,凸顯出課稅事實認定缺乏嚴謹標準、程序不透明的問題,不僅導致國內人才外流,更是旅外人才無法回流的主因。以「台灣愛迪生」L博士,當年應經濟部邀請,帶著1千多項專利返國,結果還沒有享受到國家承諾的獎勵成果,就先收到一張上億的天價稅單,還賠掉千億的財產與商機。

更令人質疑的是長年存在的「稅務獎勵金」制度。前財長張盛和認為「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但將課稅績效與個人金錢回饋掛鉤,極易造成執法天平失衡,甚至誘發過度課稅與裁量權濫用。

當稅務制度失去公信力,其衝擊是全體社會的。過往連資深法律學者陳長文、社會賢達,乃至前監察委員林秋山,面對纏訟多年的烏龍稅單都曾表達過深沉的無力感。對於缺乏資源的普通民眾而言,這種無法終結的爭議,就如同「萬年不死稅單」,讓個案當事人如面臨天災般無處可躲。

要重建民眾對稅務機關的信任,唯有徹底進行結構性改革。稅單不應變成貪官的提款單,更不該成為困擾人民的沉重負擔。唯有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建立透明公開的課稅環境,才能真正落實納稅者權利保障,還給社會一個公平正義的稅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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