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 台灣法律網

文 / 許問

蔡英文總統於今年2月28日上午前往嘉義出席「二二八事件77周年中樞紀念儀式」時表示,轉型正義並非要針對特定政黨,而是因為民主政治的政府,要對過去威權統治的國家不法行為,負起責任、彌補傷害。誠實面對臺灣歷史的過去,臺灣的民主機制,才能更加深化和進化,值得肯定與讚揚;

按2023年12月27日修正公布國家機密保護法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刪除永久保密之規定,除特殊情形外,屆滿30年後都應解密,該二法均從今年2月28日施行。針對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的永久保密檔案是否也可解密,國發會檔案管理局表示,仍需由原移轉機關和情報工作上級單位檢視,從而仍無法解密,變成無解。

媒體報導,轉型正義5法除了國家機密法及政治檔案條例之外,還有3法尚未完竣;1.促轉條例名稱預計調整為「國家推動轉型正義法」,2.不義遺址保存條例,文化部去年已提報行政院,3.於加害者識別及處置專法草案,仍處於草擬過程,尚未送到行政院。

今年228前夕,行政院建物前身是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已被公告為不義遺址,建物周邊有3處設立標示說明。因行政院的建物前身是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二二八事件期間,公署衛兵曾掃射抗議群眾造成傷亡,未來陸續都會有設置標示的活動,就是希望喚起民眾轉型正義的記憶。

歷史的錯誤或許可以原諒,但是歷史的教訓不能遺忘。告示不義遺址就是希望喚起民眾記取歷史教訓,為政者應鑑古知今,勿重蹈覆轍。

2017年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將時間限縮在國民黨執政的1945年到1992年期間的侵犯人權迫害案件,而1992年之後,許多國家公權力迫害人民案件都被排除掉,這是典型限縮式、自我閹割式的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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