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 台灣法律網

文 / 王麗

網友笑稱,來台灣旅遊,除了美食美景,還可能收到一份另類伴手禮——測速照相罰單!這句玩笑話,不僅反映民眾對科技執法日益增加的無奈,更凸顯人民對執法合理性的質疑。

立委王世堅日前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時指出,台灣去年開出1,631萬件罰單,十年來增加約1.75倍;反觀鄰國日本,人口約為台灣五倍、車輛數約為台灣的3.4倍,去年罰單卻約493萬件,不到台灣的三分之一。他質疑,台灣罰單越開越多,交通事故傷亡問題卻未見相對改善。面對人民不斷提出的執法爭議,為何始終未能獲得充分檢討與回應?

各縣市不斷增加科技執法設備,從測速照相到闖紅燈偵測,真的有效提升道路安全了嗎?科技執法的目的究竟是預防事故,還是增加取締件數?

以加拿大安大略省(Ontario)為例,省長道格・福特曾公開批評自動測速照相是「斂財工具」,認為部分駕駛人只在經過照相機前減速,通過後又加速,未必能真正改變駕駛習慣。當地也因此引發對測速照相政策成效與合理性的討論。科技設備再先進,若無法從根本改善駕駛行為,就應重新檢視執法措施是否真正達到安全目的。

更值得關注的是罰鍰收入的分配制度。當地方政府既能設置執法設備,又能取得高達75%罰鍰收入,便可能產生利益衝突的疑慮。即使政府並非為了增加收入而執法,也應建立完善的防弊機制,避免執法者同時成為收入受益者,讓人民對執法公正性產生質疑。

交通安全不能只盯著駕駛人的速度,更應全面檢視道路坑洞、標線標誌、號誌設計及路口視線等問題。若道路設計不良、危險路段未改善,卻不斷增加取締設備,豈不是本末倒置?

守法是人民的責任,合理執法則是政府的責任。政府不能只要求人民遵守規則,卻不檢驗執法方式是否合理,更不能把罰單數量當成施政成效。

科技應該守護人民,而不是讓人民提心吊膽。政府真正該做的,不是開出多少張罰單,而是讓多少人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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